第七十七章 晦涩女人心,遄飞青云志上(5 / 5)

汉末雄风 云垂赏竹涛 3568 字 12个月前

4),司马家族奸计败露,被夏侯徽得知。

司马师闻讯,立刻将妻子毒死。

后(指夏侯徽)知帝(指司马师)非魏之纯臣,而后既魏氏之甥,帝深忌之。青龙2年,遂以鸩崩,时年2十4。--《晋书景怀皇后传》

夏侯徽傲妇擅室,司马师猥婿在门,最终1拍两散,酿成人命,悲剧无疑。

司马师鸩杀发妻之后,又有过两段婚姻(吴质女,羊衜女),最终1众妻妾,却依然未能生下儿子。大概也是报应。

“格差婚”历来难有善果,这并非危言耸听,实在是由于夫妇双方的地位、阅历差异所致。

先贤论及婚配之道,曾经精确概述为“门当户对”——因为婚姻并非男女双方的个人结合,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;在农业文明下,可以延展为两个家族的结合,情况更加复杂。

以3国为例,本文列举的大量“猥婿”与“傲妇”均是权门子弟,至少也是官宦人家。即使像“因色登位”的甄夫人,也出身中山豪族,“世吏2千石”(2千石本指郡守,后泛指高官)。

文昭甄皇后,中山无极人,明帝母,汉太保甄邯后也,世吏2千石。--《魏书文昭皇后传》

像郭女王或者毛皇后那种“贱人暴贵”的案例则相对稀少,主要集中在江左地区,即东吴宫廷。

虞氏曰:“曹氏自好立贱,未有能以义举者也。”--《魏书明悼皇后传》

(毛)嘉本典虞车工,卒暴富贵。--《魏书明悼皇后传》

然而即使是官宦人家的婚配,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大量悲剧,乃至自相戕害,酿出人命。

有妻诬夫者(清河公主与夏侯楙),有夫害妻者(司马师与夏侯徽),有夫妻互相仇视者(刘备与孙氏、孙秀与蒯氏),其余大小案例,更是不可胜计。

至于颜之推谈到的“卖女纳财,买妇输绢”等“市井之事”,更是婚姻悲剧的高发地带。

1旦把钱财当作唯1标准,“计较锱铢,责多还少”,那结果是完全可以预见的。

然可悲可叹者,乃而今仍在上演…

借用1句现代歌词,便是:

我仿佛看见,1出悲剧在上演。

正如《颜氏家训》所言,猥婿在门,傲妇擅室,贪荣求利,反招羞耻,必须要慎之又慎啊。

古往今来,欲借婚姻而登龙门者,多如牛毛;成功之人,却凤毛麟角。

成功没有捷径,脚踏实地就是捷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