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八章 笔墨蘸宠辱,春秋何人书下(4 / 4)

汉末雄风 云垂赏竹涛 2653 字 12个月前

其先客于巴郡。宁为吏,举计掾,补蜀郡丞。--韦曜《吴书》

这里存在1处矛盾记载,即建安十9年(214)甘宁从攻皖县,“手持练,身缘城,为吏士先”。

是年(214)与兴平元年(194)相距2十年,若甘宁真的在巴郡之中“贼害”2十余年,那么他“手持练,身缘城”时的年龄便不会低于6十岁,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。

(建安)十9年5月,(孙)权征皖城。--《吴书吴主传》

(甘宁)从攻皖,为升城督。宁手持练,身缘城,为吏士先,卒破获朱光。--《吴书甘宁传》

学者卢弼对陈寿的记载亦持怀疑态度。他认为甘宁在郡中贼害至多“十余年”,怀疑“2”字为衍文,否则“史文为误”。

刘璋于兴平元年为益州刺史,甘宁击璋,走荆州依刘表,在建安初年,中间安得有2十余年?疑衍“2”字,否则史文为误。--《3国志集解》

其实卢弼的观点提供了另1种思路,即“史文为误”。

以云某愚见,或者“2”字为衍文,或者“年”字为衍文。

比较合理的解释,是甘宁在郡中“贼害”,前后“至2十余”。

即甘宁的游侠生涯,在他2十余岁时便已结束,之后读书仕宦,出仕州郡。

若此设想成立,便可完美契合甘宁的年龄与履历。

换言之,他在皖城之战、合肥之战时不过4十余岁,正值盛年,“为吏士先”、“出斫敌营”的行为也便合乎情理。

1家之言,仅博诸君1粲耳。

本章便说到这里,下1章咱们继续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