者,门开,怀匕首入杀永,并杀其妻,徐出,取车上刀戟,步去。--《魏书十8》
哈哈!好家伙!
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
闲过信陵饮,脱剑膝前横。
将炙啖朱亥,持觞劝侯嬴。
3杯吐然诺,5岳倒为轻。
救赵挥金槌,邯郸先震惊。
好1个典韦版朱亥!好1个侠客行!
中间漏了几句,诸君莫要连起来读。
李永曾为富春县长,家族势力颇大。
且李府位于街市中心。典韦白日行凶,引来数百奴客追杀。
(李)永居近巿,1巿尽骇。追者数百,莫敢近。--《魏书十8》
典韦凭手中轻重武器,且战且走,徒步逃亡,转战数里。
其人与接应的杀手同伴相遇,遂逃生。
行45里,遇其伴,转战得脱。由是为豪杰所识。--《魏书十8》
自此,典韦黑道扬名,被陈留太守张邈相中,为军中司马。
张邈曾与曹操同盟,典韦后投夏侯惇,开启自己波澜壮阔的军旅生涯。
典韦年轻时的刺客生涯,与武松颇为相似。
典韦收了襄邑刘氏的钱,替刘氏刺杀地方豪强李永。这让我想起什么?
这让我想起:
“施恩重霸孟州道,武松醉打蒋门神”。
武松行为的本质是啥?
是他吃了施恩的好处(免去1百杀威棒,还1天1顿大酒伺候着),替施恩修理抢生意的蒋忠。
蒋忠固然是恶棍。
但施恩是好人吗?
施恩,是个比蒋忠更歹毒的流氓!
按原著记载,施恩父子仗着孟州牢城管营(典狱长)的身份,敲诈囚犯钱财,草菅人命;还捉着89十个弃命囚徒,去孟州道快活林,开了1家酒肉作坊和1家赌坊、兑坊。
施恩开的哪里是什么酒肉店?那分明是吸血的淫窟,敲骨的黑牢;专门敲诈过路客商的钱,甚至妓女接客卖淫,都要向施恩父子交纳保护费。
按施恩所述,“酒店”每个月都有“23百两闲钱”寻觅。
那哪是闲钱?那分明是小贩的血汗钱,小姐姐们的血泪钱!
但有过路ji女(小姐姐们)、客商之人,到那里来时,先要来参见小弟,然後许他去趁食。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,月终也有32百两银子寻觅。--《水浒传第2十8回》
施恩这样1个流氓,与蒋忠完全是黑吃黑。
武松醉打蒋门神,实际是帮亲不帮理,吃人嘴短拿人手软,是其磊落生涯中为数不多的污点之1。
典韦同理。
襄邑刘氏出钱雇典韦杀人,还是杀卸任朝廷命官(退休富春县长)。与武松醉打蒋门神何异之有?史书中可从未说受害者李永是坏蛋,更没说雇主刘氏是好人。
最理想的情况,就是买凶者刘氏与被刺者李永都是恶霸;最坏的情况,就是典韦收了黑道的血钱,杀了1个退休的好官。
陈寿著史,只录史实,不涉立场。
李永之操守,已无可考证。
典韦的行为,却引出1条重要线索。
即:
东汉末期,“官方秩序”和“地方秩序”的双重失灵。
雇凶杀人、花钱买命,自古及今数见不鲜。
但在皇权宗法专制社会下,尤其是两汉士族政治初具雏形的环境下…
刺杀1个兼具“卸任帝国官员”和“地方强宗”双重身份的目标,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,是有灭族风险的。
典韦什么态度?
板车里装着长刀撩戟,上面载着肉鸡和美酒,如同没事儿人1般闯进李府将其灭门(并杀其妻),之后大摇大摆,徒步离去。
这说什么?
说明典韦胆大过人?
不对!
这说明李永的“官方身份”(故富春长)和“地方身份”(州郡豪强),在典韦这种草芥小民眼中,毫无震慑力。
杀就杀了,又能如何?
东汉末年,“帝国官员”名号和“地方强宗”光环,已经连典韦这种底层草根儿都镇不住了。
百姓对朝廷的态度,可以参考明末流民大起义。
是时4海鼎沸;李闯振臂,9州幅裂!
天启7年(1627),澄县知县【张斗耀】催逼粮饷,良民多死。
饥民【王2】,率1众百姓上山,以墨黥面,借此壮胆。
高呼口号后,饥民破县城,杀张知县,掀开明末农民战争的伟大篇章。
杀个知县,又是上山,又是拿墨水涂脸,又是聚众喊口号壮胆,最后才鼓足勇气踏出第1步。
且不说这知县还是个害民的赃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