露出光洁额头和立挺的五官。路千里脑子里模糊的映像也逐渐清晰。
此时向停霄手臂上搭着西装外套,白色衬衫只松了上面一刻扣子,隐隐能窥见健硕有力的手臂肌肉和青筋,可以想象爆发时会多么有力。
沉静得像一只放松的黑豹,站在高处,俯视尚是一只幼崽的路千里。
时隔近六年,时光似乎只让他更加气势迫人,不见半分老态。
对方果然很高大,整身瞧着比当年在车窗边惊鸿一瞥,有冲击力的多。
这是同尘尘的pro版,路千里心中断定。
对方似乎也愣了一瞬,目光扫过他。
向停霄看见一地的烟灰,和若有若无的烟味。视线上移,路千里半蹲在树丛中,阳光下他棕色卷发闪烁着浮光,也照亮路千里冷白高挺的面貌。
向总挑眉,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,心下有了判断——
黄毛,混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