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身上的每一个角落均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,每一道伤疤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故事,而且这个故事足够精彩,精彩得可歌可泣。
大胡子又哈哈笑道:“我裤裆下边还有,你们要不要看?”说着,他要去解那打了死结的裤头。
鼠霸天被大胡子憨厚直率的性格给妥妥地镇住了,它觉得此人太不要命了,而且是不要脸的不要命,犯不着与这种人较真,那样吃亏的只是自己……
它索性将所有铜板扔向了矮小掌柜,说道:“咱们遇到了一个不是人的人,他就是个不要命的疯子,兄弟们快撤……”
话说间,它已向街的转角处跑去,跑得比兔子还要快些。
正所谓“树倒猢狲散”,见到领头的逃之夭夭了,那十几个小混混像丢了魂似的,全都跑不见了影儿。
这场“暴风雨”以这样的方式早早地收了场,使得大胡子始料未及。
他挺直了腰板,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惬意,成就感写满了长满胡子的脸上。
此刻,他觉得自己是这三界之中最有魅力、最有能力、最成功、最出彩的男人,哇靠,我他妈的不仅人长得帅,还他爹的这么有潜力,这么有魄力……
大胡子的下半身不由得热血沸腾起来,老翘老翘了,他曾经也为这事烦恼,但此刻的他却觉得恰到好处。
“我的小弟弟啊,不要吵不要闹,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吃个饱!”
从矮小掌柜的口中得知,那人就叫鼠霸天……
“什么,傻白甜?”大胡子一脸的不可思议地看着掌柜,“它如果是傻白甜,那我就是高富帅了。”他说这话时,向右边吐去了一口很不屑的唾沫。
矮小掌柜不好意思地又重复道:“英雄,您听错了,它叫鼠霸天,老鼠的鼠,霸王的霸,天才的天……”
它表现出一脸的不情愿,已经预料到往后事情的糟糕,此人是帮了倒忙了,往后不仅鼻青脸肿,还有可能被打断腿,走一步看一步吧,实在不行就关门大吉。
还未等矮小掌柜把话说完,大胡子已走远了,他向广场中央的舞台奔去,任何人都不能阻挡他前进而激情的步伐。
大胡子已看到了香港红馆演唱会那宏大的场景,他要为不夜城里的所有土拨鼠开一场个人演唱会,他要让夏宇龙充当他的配角,他要让小老仙儿在台下为他尖叫,甚至捧上一束鲜艳的红玫瑰……
哦,买噶,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,这才是他要的生活。
不夜城广场中央舞台上的表演已经开始了,有几个涂着红唇的女性土拨鼠在优美的舞曲中登了场。
它们舞动着臃肿而肥胖的身体,动作虽然很不协调,却也有些看头,这便是外行看热闹,台下的尖叫声、口哨声此起彼伏。
但,对于像大胡子这么内行的人来说,他却有些作呕,他不屑地道:“待会儿就让你们体会体会什么叫专业!”
台上的乐队仍陶醉在这“妙曼”的舞步中,那几个拨动琴弦的大叔也无非是沉迷于红唇中罢了,台上它们眉来眼去,或许台下它们还有其他不堪入目的“小动作”……
这是大胡子的想法,可不是笔者的意思。
“这也能上得了台面?”大胡子实在看不过去,他越身而起,跳上舞台,将那几个“红唇”轰下了台。
台下的观众一片哗然,看着大胡子那又凹又深又圆的肚脐眼,它们随后保持了沉默,这人是要跳肚脐舞吗?
观众们那期待的眼神都齐刷刷地投向了即将展开疯狂表演的大胡子。
大胡子一脸的自信,他清了清嗓子,双脚尖点地,摆出了一个人鬼舞步动作,喊道:“音乐在哪里,音乐响起吧!”
他身后的乐队被他强大的气场深深折服,奏起了当下不夜城里最流行的伴奏曲《今夜去哪里寻爱》。
大胡子双目紧闭,听着轻快的节奏,很快便进入了在香港红馆开演唱会时的梦境状态,他右脚掌滴答滴答地点着地板,右手不自觉地向前方伸去,脸上的表情无比陶醉。
一红唇小妹向大胡子送来了大喇叭筒,他双目微睁,双唇微翘,向红唇小妹抛去一个飞吻,轻柔地说了声“谢谢!”
“哎呦,大叔,你干嘛这样子啊,这飞吻我承受不起!”
红唇小妹捂着脸羞答答地跑开了,突然脚下踩空,从舞台上摔了下去,台下观众如潮水般涌来,将“红唇”高高托起,避免了悲剧的发生。
大胡子踩着轻快的节奏,迎着台下观众送来的阵阵热浪,高高举起喇叭筒唱了起来:“我是在等待一个女孩,今夜你能否归来,五百年来我一直寻你在人海,这里的花常开不败,你却一次次躲起来,你真坏你真坏,如一把刺刀将我的心狠狠地宰……”
此改编歌曲与此伴奏竟完美搭配。
台下的观众配合着大胡子的节奏,忽左忽右地摇摆了起来,他嗓音天生沙哑,听起来略带沧桑凄凉,让人听得声声入耳,而且很快就传遍了全城。
唱完这首歌曲,台下观众的欢呼声、尖叫声已响成了一片。
“原来歌还可以这么唱!”
“人长得粗矿,歌也这么带劲儿。”
“听不够、听不够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