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夏天,我基本上就是泡在水里,所以水性极佳。
我十五岁的那一年,也是山洪爆发,河水里飘满了各种树木。
浩浩荡荡,顺流而下,让人十分眼谗。
在我眼里,水深十米,跟水深一百米没有什么差别。
洪水嘛,无非是清水变成了黄水,凶猛一点,跑得快一点,其它也没什么。
所以当上面又飘来一个竹排时,我毫不犹豫跳入水中。
对于洪水中飘来的东西,客家人的规矩是,谁捡到就是谁的。
这个竹排有一百多根竹子,向我飘来。
我迅速游了过去,抓住前面一根竹子,奋力向岸边靠过去。
当然河水还是汹涌,浪花也三尺高,但我不怕,死死地抓住当头的竹子,用手划,用脚踩,竹排一点点往岸上靠。
大约游了五华里吧,我终于抓住岸边的一根树枝,然后竹排也靠了岸。
随后来了四、五个大人,大家一起把竹排拖上了岸。
下午把所有的竹子送到了一个加工厂。
卖了一百多块吧。
谁料分钱的时候,其中一个大人提出我年纪小,应该少分。
其结果是,他们每人分了二十多元,而我只有五元。
有点妈妈的,也没办法。
当时年纪小,心里虽然不满,但根本不敢反抗,只能默默地接受。
事后我把钱给了阿妈,但立即反悔了,要求退给我。
阿妈的原则是到了嘴边的肉是不退的,哭也好,闹也好,反正不退。
其实,她只要给我一毛钱,买十粒糖吃,也是可以的,但她就是不给。
我没有任何办法。
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心气难平。
搞来搞去,我捡了一个寂寞。